南都电源(3000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8] - 业绩预告等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改变[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重大诉讼等,金额占最近一期年报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9]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5] - 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内容[7] 报表更正 - 公司对已公布年度财务报表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0] -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影响广泛或改变盈亏性质,会计师事务所应全面审计[10]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2]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2] - 存在特定情形时,责任追究应从重、从轻或免于处理[1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等并提处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16]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法律及《公司章程》为准[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 制度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