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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南都电源南都电源(SZ:300068)2025-06-06 12:18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2]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12] 信息报告相关人员及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等需告知公司[16]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具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7]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须当日向董事会报告[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相关文件至投资证券部[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报告决议情况[20]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应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1] - 公司及其各部门等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当日内报告[28] 不履行义务情形及后果 - 不向证券投资部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属于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32] - 未及时向证券投资部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属于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32] - 因故意或过失使报告信息或文件资料存在重大遗漏等属于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32] - 拒绝答复董事会秘书问询属于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32] - 泄露公司重大信息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报告人会受处分并担责[32] - 已泄露公司重大信息但采取补救措施,报告人会受处分并担责[32] -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重大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报告人会受处分并担责[32] - 违反制度为他人窃取等提供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人会受处分并担责[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