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40,686,657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39,757,400股的5.50%[5][30] - 首次授予34,600,000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8%,占授出权益总量的85.04%[5][30]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6,086,657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2%,占授出权益总量的14.96%[5][30] -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部分)为6.65元/份[7][41]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9人[8][24] - 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8][33]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兼总裁孙迎军获授2,460,000份,占授予总数6.05%,占股本总额0.33%[31] - 高级副总裁成世毅获授2,400,000份,占授予总数5.90%,占股本总额0.32%[31] - 高级副总裁王云波获授1,600,000份,占授予总数3.93%,占股本总额0.22%[31]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获授24,080,000份,占授予总数59.18%,占股本总额3.26%[32] 时间要求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等相关程序[11][34]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6][27]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75] 行权安排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等待期不少于12个月,等待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35]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比例:第一个行权期20%,第二个行权期25%,第三个行权期25%,第四个行权期30%[38] -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2025年9月30日前授予,行权期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5%,第二个行权期35%,第三个行权期40%[38] 业绩考核要求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49] - 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目标值:以2024年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触发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50] - 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目标值:以2024年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5%;触发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3%[50] - 第三个行权期(2027年)目标值:以2024年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2%;触发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50] - 第四个行权期(2028年)目标值:以2024年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3%;触发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3%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50]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1+n)[57] - 缩股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n[58] - 配股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P1×(1+n)/(P1+P2×n)[59] - 增发新股时,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6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1+n)[62] - 缩股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n;派息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 - V[62] - 配股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P1+P2×n)/[P1×(1+n)] [63] 费用与参数 - 2025年6月6日拟首次授予3460万份股票期权,标的股价6.67元/股[68] - 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波动率分别为27.98%、24.51%、22.50%、21.02%[68]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股息率为0.1694%[68]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995.23万元,2025 - 2029年分别摊销861.79万元、1450.36万元、952.97万元、547.25万元、182.85万元[70]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0]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44]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自身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45] - 激励对象行权,公司需满足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46]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B+及以上,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B及以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54] - 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80]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激励计划和《授予协议书》规定解决,规定不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96]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99]
远 望 谷(002161)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