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3009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等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2]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31]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1] - 明确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3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