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6] 补选与交接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违规追责 - 发现离职董事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董事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批准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