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4]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6]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11] 交易通知与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提前一周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需二日内申报并公告[15] 股份锁定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100%锁定[17]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9] 可转让额度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7] - 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17] 违规处罚 - 董事和高管一届任期内连续两次违反制度规定买卖股票,公司免去其职务[21] - 董事和高管因违规买卖股票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可要求其引咎辞职[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