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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千味央厨千味央厨(SZ:001215)2025-06-06 11:48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变动幅度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交易[8] 处理流程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更正后报告[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审收集资料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审收集资料形成书面材料,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审核决议[10]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1]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重大差错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有干扰调查等[12] - 董事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采取经济、行政处罚,严重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8] - 控股股东等人员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9] - 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20]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等[15] - 责任追究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形式[21]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2] 其他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23] - 半年报、季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