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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3002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冠昊生物冠昊生物(SZ:300238)2025-06-06 11: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每届任期3年[4] 决策权限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7] - 公司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 - 临时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送达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6]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23]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更多要求从其规定[27]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括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载明表决结果[30]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既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同意[30] 决议落实 - 董事长和独立董事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30] 公告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知情人需保密[30]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