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0026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对外投资标准 - 总裁决策单次交易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或200万元[4] - 董事长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5]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6] - 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50%[8] 对外投资原则与方向 - 审批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8] - 投资方向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有技术或资源优势开发项目[11] - 严格限制一般加工、贸易、服务项目投资[12] 对外投资形式与总额限制 - 采用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12] - 累计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12] 投资管理决策与流程 - 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裁[14] - 项目主管部门收集筛选确定初选项目[18] - 投资建议项目调研报总裁审批后进入可行性论证[18] -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总裁审批后组织评审会[18] - 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认为可行项目评审通过[18] - 项目文件经经营层审核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20] 投资收回与转让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可收回投资[22]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可转让投资[23][26] 投资监督与管理 - 财务部、审计部监督检查并评价投资效果[26] - 奖励投资效益良好项目,追究违规人员责任[26] - 项目可研报告和法律文件正本由项目主管部门存档两份,财务部留合同复印件两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