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稿)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召开会议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备案[5] - 收到材料五个交易日后无异议方可聘任[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及制度制定[9]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1] - 负责股权管理及保管持股资料[11] - 负责规范运作培训事务[12] 人员资格与培训 - 应聘请有资格证书的证券事务代表[13] - 候选人应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5] - 培训内容含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15]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5]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17] - 与新法律不一致时修订并由董事会批准[18] - 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8] - 自通过之日生效,原细则失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