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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
新五丰新五丰(SH:600975)2025-06-06 10:4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2]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3]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3]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3]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主要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日常管理等事宜[6]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分管高管批准,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签保密协议并确认告知书[11] 重大事项报告 - 各部门、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应在重大事项商议筹划阶段或突发事项发生时起及时报告工作进度等[8] - 各部门、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报送工作进度等资料时限为事项重要时点发生当日[9]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报湖南证监局及上交所[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变动后2个工作日内向湖南证监局重新报备[12]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湖南证监局[13] 其他规定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登记[11] - 公司相关责任人未履职将被采取降薪等措施[13] - 内部知情人违规将被处理并移送线索[14] - 公司股东等关联方违规将移送线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