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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6880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美迪凯美迪凯(SH:688079)2025-06-06 10: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1]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1]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2] - 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3]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33]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的费用[34][38] - 给予独立董事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