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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688079)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美迪凯美迪凯(SH:688079)2025-06-06 10:17

选聘标准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4]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8]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时间要求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1] 决策流程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2] 选聘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限价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7]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监督内容包括业务规则遵守等情况[15]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应制止并报告董事会,对违规责任人可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罚[15] 特殊处理 - 股东会决议可不再聘用有特定情形的事务所,对有特定情形的事务所扣减相应审计费用[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6日[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