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上海富驰34.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 - 2025年2月18日,公司以675万元受让石河子市百川持有的上海富驰0.50%股份[96] 数据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富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48亿元,调整后为19.38亿元[5] - 远致星火转让上海富驰14.00%股权,获对价3.35193亿元[7] - 钟伟转让上海富驰13.6719%股权,获对价2.649609亿元[7] - 创精投资转让上海富驰4.2732%股权,获对价8281.47万元[7] - 宁波华莞转让上海富驰2.3795%股权,获对价4380.84万元[7] - 宁波富精转让上海富驰0.4263%股权,获对价784.83万元[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4.69元/股[16] - 公司拟以6.16383477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849150431亿元[17]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总对价为73462.54万元,股份对价54782.33万元,现金对价18680.21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37292260股[21][35] - 公司A股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52.03%[100] - 扣除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4.05%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47.98%[100] - 扣除同期申万金属制品行业指数累计涨幅20.01%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32.02%[100] 募集资金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总股份的30%[9]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4782.33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0%[44] - 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54782.33万元,其中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18680.21万元,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36102.12万元[55] 交易相关 - 本次交易购买上海富驰34.75%股权[66] -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宁波华莞、宁波富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构成关联交易[61] - 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63][64] 其他 - 各事项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3][25][28][30][32][35][37][39][43][45][47][50][51]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54]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1] - 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76][78]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需法定程序,提交法律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80] -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4年度每股收益将增加,业绩将改善,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情形[88] - 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和制度,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91][92] -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备考审阅和资产评估报告[82]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定价公允[83][84]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2][106] - 授权事项包括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办理交易申报、募集配套资金等事宜[103][104][105] - 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交易经审核注册,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交易实施完毕之日[105]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授权转授予董事会转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5] 合作机构 - 聘请中金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锦天城律所担任法律顾问,天健所担任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坤元评估担任评估机构[94]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