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8] - 10%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4][25] 股份表决权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8]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停牌并要求解释公告[30] - 公告等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3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 公司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6] - 涉及时间为2025年6月[36]
金杨股份(3012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