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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金杨股份金杨股份(SZ:301210)2025-06-06 09:16

交易规范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不得违法违规交易[3] - 董事和高管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票不得转让[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等需在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13]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以前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12] 减持限制 - 持股达5%以上,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7] - 持股达5%以上,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7] - 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9]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19]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9] 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9] - 董事或高管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9] - 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0] - 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时,及时通知公司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