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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金杨股份金杨股份(SZ:301210)2025-06-06 09:1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限制 - 自受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6]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秘书出现细则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3] 其他规定 - 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3] - 董事会决定秘书报酬、奖惩并考核[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