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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连云港连云港(SH:601008)2025-06-06 0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专门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职权行使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特定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2][23]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19][20]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0] 履职协助与保障 - 公司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7]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