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55.50%股权[4] 业绩总结 - 2017 - 2019年郑州水务合计实现扣非净利润3966.91万元,未达承诺净利润14240万元,差额10273.09万元,8627.75万元已扣减,剩余1693.09万元待补偿[7] - 2022年度应收票据坏账损失为10万元[5] - 2022年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 - 7636.70万元[5] - 2023年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 - 8444.66万元[5] - 2024年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 - 11052.39万元[5] - 2022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为 - 5887.84万元[5] - 2023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为 - 558.30万元[5] 财务调整 -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6号,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前为1093.87万元,调整后为1185.16万元,调整数为91.29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后为91.29万元[1] -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6号,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后为34.78万元,调整数为34.78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后为34.78万元[1] 违规处罚 - 2022年5月6日,上交所对花王股份等相关方予以纪律处分,对部分主体公开谴责,对部分主体通报批评[11] -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因擅自从径河抽取地表水用于绿化工程养护,被处以2.20万元罚款[13] - 2023年3月29日,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13] - 2023年3月29日,肖国强因资金占用问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3] - 2023年3月29日,肖姣君和林晓珺因资金占用问题,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13] 承诺事项 - 原控股股东花王集团承诺不占用花王股份资金或资产,尽量减少关联交易[29] - 通过江苏花种间接持股的原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上一年末持股总数25%[29] - 花王集团等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董事等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30] - 花王股份重整计划获批1个月内,若担保财产回收或处置所得未达有财产担保债权本金5%,补足至5% [30] - 花王股份重整计划获批6个月内,若担保财产回收或处置累计所得未达有财产担保债权本金10%,累计补足至10% [30] -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花王股份补缴“五险一金”及劳务用工处罚损失[29] - 原董事等人员自公司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29] - 原董事等人员减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0] - 董事等承诺薪酬制度、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0] - 花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辰顺浩景、徐良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期限为2024年12月12日至长期[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人及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且不领薪酬[31]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31]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部门、核算体系等,独立开户、纳税[31]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机构完整独立[32]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独立经营,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期限为2024年12月12日至长期[33] - 承诺目前及将来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竞争的业务及活动[33] - 承诺不新设或收购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竞争的经营主体[33] - 辰顺浩景承诺参与花王股份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履行完毕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33] - 辰顺浩景、徐良承诺2024年12月12日至长期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34] - 辰顺浩景、徐良承诺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8年股份限售36个月[34] - 上海恺博等财务投资人承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股份限售12个月[35] - 辰顺浩景、徐良承诺2025年花王股份主营业务收入达4亿元以上,并于2025年1月31日前启动注入新质生产力方向相关资产工作[35] - 辰顺浩景、徐良承诺2026 - 2028年花王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每年达5亿元以上,3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8亿元[36] - 辰顺浩景等承诺对郑州水务1693.09万元业绩补偿款承担现金兜底责任[36] 其他 - 2016年8月26日公司上市,2025年1月6日控股股东变更为苏州辰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良[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原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9798.96万元,2024年12月31日已解决该资金占用问题[9] - 苏亚金诚和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2 - 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1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情况[1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通过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19] -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情况[20] - 2023年度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 -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花王股份于同日起执行[1] - 2024年12月6日发布解释18号,花王股份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 郑州水务在2017 - 2019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4700万元、5540万元[30]
*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