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2] 职责范围 - 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高薪酬政策与方案[6] - 负责制订董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7] - 负责制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6] 考核流程 - 对董高考评需董高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报告[8] 监督与规范 - 审计委员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11] - 委员近亲属企业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信息[13] 会议记录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13] - 会议需书面记录,委员和记录人签名[13] - 与会委员异议应在记录或纪要注明[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 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3] 保密与生效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有保密义务[14] - 细则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