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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强瑞技术强瑞技术(SZ:301128)2025-06-05 11: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任期与报告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其报告一次工作[11] 职责权限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经其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8]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出意见[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2] - 审核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开定期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全体同意可豁免[17][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其他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