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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东亚机械东亚机械(SZ:301028)2025-06-05 10:32

控股与报告定义 - 公司控股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事前报告[7]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事前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事前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及时报告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及时报告[10] - 公司预计净资产为负值需及时报告[10] - 控股股东等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需及时报告[10] - 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报告[11][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需报告[11][14] 需关注事项 - 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融资及股权激励方案提审核意见需关注[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应上报[11][12] - 董事长等人员变动需关注[11] - 生产经营等重大变化需关注[11] - 订立重要合同可能重大影响需关注[11] - 新法规可能重大影响公司经营需关注[11] - 聘任或解聘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需关注[11] -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需关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