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提前5日、临时提前3日通知[18]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8] - 需二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报告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10][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5]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有5项[9]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6] 其他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书面表决,传真作决议时为签字方式[30]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负责[31]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3] - 委员或指定人员应在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33]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