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会议举行 - 二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表决权行使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5] 委员履职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决议通过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会议形式与通知 - 定期会议现场形式,临时会议可现场或非现场通讯表决[12] - 会议通知采用书面方式[12] 决议生效与通报 - 决议经宣布、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24] - 委员或指定人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5] 文件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6][25] 决议跟踪 - 委员会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违规汇报董事会处理[27] 会议记录 - 会议有书面记录,出席人员签名,包含多内容[28]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与章程矛盾以章程为准[2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由董事会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