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西洋(600558) - 大西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大西洋大西洋(SH:600558)2025-06-05 0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为候选人[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为候选人[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为候选人[8]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资料保存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24]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费用承担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规定执行[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33] 定义说明 - “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33] - “主要社会关系”包含兄弟姐妹等[33] - “重大业务往来”指需股东会审议或上交所认定事项[33] - “任职”指担任各类工作人员[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