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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现代(600420) - 公司章程(经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国药现代国药现代(SH:600420)2025-06-05 0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4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3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1172692亿元[9]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5419.194万股,发起人持股100%[17] 股东信息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持股3876.1327万股,比例71.53%[17] -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644.4513万股,比例11.89%[17] - 上海广慈医学高科技公司持股350万股,比例6.46%[17] - 上海高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98.61万股,比例5.51%[17] - 上海华实医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50万股,比例4.61%[17]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25]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管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1/3以上[76]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8]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30%[109]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