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专业会计人员[5] - 公司设稽核部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6]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委员会职责含审阅内审计划、督促实施、审阅报告并督促整改、指导审计部门运作[9] -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涵盖财政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境外机构审计等[10]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专项、管理审计[14] 审计流程规则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实施正式审计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18]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五天内提书面意见[18] - 被审计单位对含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报告有异议,应五日内书面提出,内审部门十日内处理[19] 内控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税前利润5%≤错报为重大缺陷,2.5%≤错报<5%为重要缺陷,错报<2.5%为一般缺陷[32] - 当年税前利润较前一年减少50%以上,选过往三年平均税前利润的2.5% - 5%作修正指标[32][35] - 当前税前利润为零或负,选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0.5% - 1%作修正指标[32][3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潜在风险事件致直接财产损失,税前利润5%≤错报为重大缺陷,2.5%≤错报<5%为重要缺陷,错报<2.5%为一般缺陷[3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本制度修订由内部审计部门出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27] 非财务内控缺陷类型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含违反法规、多方面重大违法违规、董高舞弊等[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含制度缺失未整改、中层员工串谋舞弊等[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指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36]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