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合富中国合富中国(SH:603122)2025-06-04 11:17

募集资金协议与使用规则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9]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需归还专户[10][11]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11] 募投项目论证与变更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况需重新论证[8]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2]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等,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2]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3] 重大资产重组与信息披露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报告上交所并依法公告[16]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8] 募集资金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需定期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8]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有差异,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解释原因[18] - 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收益、期末投资份额等信息[18]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8]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上交所[18]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18]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需报告上交所并公告,若存在违规情形需公告相关情况及措施[19]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股东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