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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能股份(600925) -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能股份苏能股份(SH:600925)2025-06-04 10:0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9]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需披露[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百分之三十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7] -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信息披露负有相应责任[34][35]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5]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有各自的草拟、审核、通报、发布程序[27][28] - 重大信息报告应在24小时内完成[27][2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 信息保存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董事会办公室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归档保存[29]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10年[36] 关联关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6] - 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为关联人[56]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2] - 各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分责任人[5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拟定、修改、解释并监督执行[5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2] - 独立董事和审计合规委员会定期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3] 股票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4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4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4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42]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