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合规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24]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其他要点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 董事会收到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10日内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合规委员会提议,后者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审计合规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度[36]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于指定地方[28] - 公司召开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确定地点,应设会场并提供网络等参会方式[31] - 股东出具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信息等内容[36] - 出席会议人员签到簿应载明姓名、身份证号等事项[3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过半数董事等推举人员主持[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3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5]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3]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4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49]
苏能股份(600925) -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