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68845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4] - 候选人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取得资格证书[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符合相关专业条件[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有不良纪录者不得担任[9][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同时任职[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交易所异议者不得提交股东会[13][16]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7][18]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提请解除职务[20][26]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六十日内完成补选[20][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1] 信息披露 - 选任后三十日报送声明等资料[19][20] - 对重大事项意见含多方面内容并及时报告披露[32][33]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34]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规定时间披露[35][37]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9] - 提供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9] - 及时发会议通知,按规定提供资料并保存十年[39] - 同意独立董事延期会议申请,会议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39][4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40][4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