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配置 - 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包括一名专职人员,上市后配置适当人数专职审计人员[5]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年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每个季度末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 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0] 档案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档案至少保存30年[12] 审计流程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送被审计单位核实[13] -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初稿)后5日内反馈意见[13]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决定有异议,可在下达后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申诉[14] 评价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4]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缺陷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7]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向交易所报告披露[20] 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审计[21][18][19] 制度审查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信息范围流程、保密措施等[19][20] 绩效考核 - 上市公司将内部控制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1] 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开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奖励有功人员[23]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追究责任,造成损失按规定处罚[2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有违规行为责令改正,严重的处罚相关人员[23][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内审部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28]
美芯晟(68845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