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60082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文)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批评无任职资格[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 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4] 独立性判定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