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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6008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人民同泰人民同泰(SH:600829)2025-06-04 09:1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委员,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每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违规履职董事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14]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