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任,未辞任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2] - 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其他委员会相关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资料提供与保存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人民同泰(60082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