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7] - 公司于199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9,888,597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79,888,597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7]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4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1][53][56][5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5][56] - 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5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57]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主体可提出股东会提案[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7] - 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有权联合提名董事候选人[79]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79][80] - 等额选举时,董事候选人获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83] - 差额选举时,获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且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董事人数的候选人当选[84] - 股东会对通过的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9]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可在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99]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9]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0]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109]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然有效[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以前,情况紧急可口头通知并立即召开[11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等工作经验[12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2] 经理相关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4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7]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4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3] - 公司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需经董事会决议,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173][17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79]
人民同泰(600829)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