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06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667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263.35万元,股份总数26,263.35万股[9][16] - 水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李裕杰持股9%[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8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0]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25]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127]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