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提案人可以是审计委员会等[6] - 聘期为一年,可续聘[9] 履职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6] 文件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改聘情况 - 出现分包转包等5种情况应改聘[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调查[13] -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无故改聘[13] 特殊情形关注 - 审计委员会应对5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6]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