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股百分之五及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2] 关联交易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1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部门[14] 报告流程 - 控股股东等通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15] - 各部门负责人指定联络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15] - 未通知董事会秘书且未履行程序不得披露重大信息[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书面报告重大信息[17] - 24小时内报告应报告信息[24] - 拟报告信息经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报送[18] 相关人员义务 - 董事长等督促信息报告义务人[15]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信息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报告董事长[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并及时报告[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可要求定期提交计划和经营信息[18] - 董事会秘书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19] - 责任人与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9] - 未履行义务公司追究责任[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