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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2025年06月修订)
水星家纺水星家纺(SH:603365)2025-06-03 12:46

接待规范 - 公司制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规范接待行为[1]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秘办负责具体接待事务[4] 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信息或事项公告前三十日内不接受采访和调研[6] - 接待特定对象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9:00 - 11:00、13:00 - 16:00[17] 交流方式 - 可通过多种会议与投资者交流,内容限于公开披露信息[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7] 信息管理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需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7]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公司做好记录和存档[7]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8] - 董事、高管接待采访前,董秘办需要求提供提纲并拟定方案[8] - 特定对象形成文件发布前需知会公司,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要求改正[9] 保密措施 - 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10] - 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1] - 信息泄露通过董秘办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1] 记录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1] - 接待活动需填写《现场接待预约及备查登记表》和《承诺书》[16] 项目合作 - 甲乙双方拟进行项目合作,涉及重大事项[26] - 乙方承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并防止泄露[27] - 乙方不得利用重大事项及未公开信息买卖甲方股票及衍生品[27] - 双方将重大事项知悉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27] - 乙方仅可将未公开重大信息用于项目合作[27] -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归还未公开重大信息载体[28] - 按规定披露未公开信息不算违约,但需知会对方[28] - 一方违约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