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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星源材质星源材质(SZ:300568)2025-06-03 12:16

信息披露主体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五类主体[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和主要负责人[3][4][29]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报告第一责任人[3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1]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一项内容,中期报告应记载七项内容[11]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和延期最后期限[11] 重大信息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立即披露[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立即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立即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披露[21] 信息披露形式与要求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7] - 公告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加盖董事会公章并报备[7] - 应将信息披露文件备置于住所地供公众查阅[8] 信息豁免与暂缓披露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豁免披露[25]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等可暂缓披露,需符合相关条件,原因消除应及时公告[25][27] 信息披露程序与管理 - 重大信息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明确程序[31]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公司应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36] 违规处理与保密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38] - 向有保密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前应核实并签保密协议[38] - 不得在内部刊物或网上刊登非公开重大信息[38] 调研与宣传管理 - 接受调研、采访等活动应索取提纲、做好准备并记录[39] - 不得向调研、采访人员提供涉及未披露信息的文件资料,须经董秘审核[39]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活动时不得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39] - 对外宣传等可能影响股价的应事先报董秘审核[39]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的责任人将受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