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2次[8]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包括财务报表等报告完整性[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协调[7]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检讨财务监控等系统[7]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对审查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11] 审计委员会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例会,每季度至少一次[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十年[20] 工作细则实施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