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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星源材质星源材质(SZ:300568)2025-06-03 12: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名或《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召开临时股东会[13] 提议召开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提议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自行召集主持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20]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0] 通知与公告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报告[2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一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2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股权登记与授权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32]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文件需公证[37] 出席资格与主持 - 出席人员提交文件特定情况视为资格无效[33]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选主持[34][35][36]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40] - 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4] 股东权利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4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36] - 董事、高管应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符合情形可拒绝[36] -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每次原则上不超五分钟,经同意可延长[37] 表决相关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总数[44] - 持反对意见股东超半数,应另行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50] - 另行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50] 决议公告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内容[53]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53]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55] 决议撤销与合同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6] - 公司不得与董事、高管以外的人订立特定合同,特殊情况需特别决议批准[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