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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星源材质星源材质(SZ:300568)2025-06-03 12: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5]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30] 信息披露类型及时间 - 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8] - 定期报告含年度和中期报告[13] - A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13] - H股年度报告3个月内初步公告,4个月且股东会前21天完成披露[13] - H股中期报告2个月内初步公告,3个月内完成披露[13]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13] 需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四种情形需预告[16] 需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情形需审计[16] 披露渠道 - 定期报告在公司网站、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或符合条件报刊披露[16] 临时报告规定 - 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20] 重大事项披露 - 义务履行时点为董事会形成决议等三个,之前特定情形需披露[22] 其他披露要求 - 已披露事项进展变化、子公司重大事件应履行披露义务[23] - 控股股东等应告知重大事件并配合披露[24] - 符合条件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6] - 重大信息报告等有明确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布[32]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回避表决[35] - 信息披露执行主体不答未披露重大信息问题[36] - 董事会秘书管理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36] 违规处理 - 失职导致违规将处分并索赔[36]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信息将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0] 制度生效时间 - 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