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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星源材质星源材质(SZ:300568)2025-06-03 12:16

上市信息 - 2016年11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A股,1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2022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12,684,800份GDR,2023年12月18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7]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2,902,078元[11]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50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100%,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1] - 发起人陈秀峰认购3342.855万股,占比44.5714%[21] - 发起人陈良认购536.1675万股,占比7.1489%[21] - 发起人陈蔚蓉认购107.1450万股,占比1.4286%[21] - 发起人陈跃仙认购21.4275万股,占比0.2857%[21] - 发起人刘淑英认购10.7175万股,占比0.1429%[21] - 发起人张鲲认购10.7175万股,占比0.1429%[21] - 已发行股份数为1,342,902,07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4]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法院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决议[38]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8] - 股东对程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本章程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6]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1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1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23] 利润分配 - 公司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5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5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5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