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4]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重大信息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并披露[14][19]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证券发行前公告[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8][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21]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需披露[18] -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对当期损益有重大影响需披露[19]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需披露[19] - 公司及相关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需披露[19] 信息报告与管理 - 各部门等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必要时书面递交并提供材料[25] - 董事会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公司实施制度情况进行自查[31] - 董事和相关人员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等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当日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3]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情况并签名担责[34] - 子公司总经理应书面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有关事项[34] 资料保管 - 证券事务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由证券事务部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证券事务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保密与沟通 - 信息知情人入职时公司与其签署保密协议[40] - 向相关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1] - 一级保密信息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不应透露给他人[41]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2] - 与特定对象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公司建立事后核实程序,2个工作日内回复[47] 其他规定 - 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43] - 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发布定期报告前十五日完成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44]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配合,证券事务部是日常管理职能部门[4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50]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联络人[52] - 证券事务部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信息[5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问询工作,书面答复[54]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在当日向董事长报告[58][62][64] - 处理法规、业务规则类文件应组织董高学习,处理函件应研究答复并按需披露信息[59]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61] - 公司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6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1] - 制度与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法规修订时制度相应修改[63] - 制度中“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4]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64]
豪尔赛(00296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