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制度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合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书面提出[6] - 股东会审议董事选举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6] 会议制度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19] - 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案[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9]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多种方式通知[20][21]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3] - 会议原则现场召开,必要时可非现场[25]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等方式[26] 决策规则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董事表决权,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16]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董事会审议议案一般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7]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7] - 董事会决定收购股份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会议决议[27]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2]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三日、临时会议通知发出二日未确认,工作人员主动联络[22]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董事可要求记载发言、意见及理由[29]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0] - 董事会秘书汇报执行情况、传达意见,可协助督促检查[30] - 董事会可要求经营层汇报决议实施及经营情况[30]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规则与法律冲突以法律规定为准[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
豪尔赛(0029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