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6883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5]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8]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在6个月内[8] 资金使用期限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9]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资金使用审议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超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10] 协议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披露置换自筹资金,董事会会后2个交易日公告[8] - 闲置资金使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9][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募投全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经两会审议使用[16] - 募投全完成后,节余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使用[16]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7] 资金变更与检查 - 部分资金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五项要求[17] - 内审部门季度检查资金情况报审计委[19] - 董事会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9] 专项报告与鉴证 - 当年有募资运用,董事会对存放使用出专项报告[19] - 鉴证结论为“保留”等,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20] - 经半数以上独董同意,可聘注会出鉴证报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