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68839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现金分红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 其他规定 - 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比例低于30%需说明原因[15] - 审计委员会监督现金分红政策等执行及披露情况[18] - 明确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及收益情况[16] - 确定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16] - 制定增强投资者回报措施[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1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制度并报批准[18]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8]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6月4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