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特定股东请求等情况,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通知[15][17]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东权利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等[12][17][1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3]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3]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应遵循公开、适当、具体、独立原则[23]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特定审计意见,董事会应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3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3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 休会与复会间隔时间不得超五个工作日,一次股东会休会次数不得超三次[33]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30] - 中小投资者对影响自身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30]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30][36][37] - 改选董事提案通过后,新任董事立即就任[32] - 股东会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38]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等可要求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3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3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会议记录并记载多项内容[38] - 会议记录相关人员需签名并保存十年[39] - 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合法合规,否则可被撤销[39] - 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股东会决议并责成高管实施[41]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决议执行结果[41] - 董事长对部分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1]
固德威(6883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